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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拟适当放宽第二胎生育条件

Public qooboo 写于 2008-11-26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提交审议,生二胎四年间隔期取消     新快报讯(记者 吴璇 实习生 卢冰其 通讯员 任宣)《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下称修订草案)昨日提交本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修订草案取消了原条例中“已婚育龄妇女按政策生育第二个子女有四年间隔期”的规定,适当放宽了第二胎生育的条件。     新条例取消了原条例对已婚育龄妇女按政策生育第二个子女应有四年间隔期的规定。按照修订草案,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妻,生育第二胎不用间隔四年。     相关部门表示,之所以作出该规定,主要是因为从广东目前的情况来看,人口年龄结构并无明显高峰,依靠生育间隔期错开生育高峰的历史任务已经完成。过去基层为了做好群众按间隔期生育的工作量,占了计生工作总量近一半,因为不遵守此规定受到处罚的群众,也接近受处罚总量的一半,基层干部疲于应付,群众因受罚也心存怨气。这些情况表明,广东取消生育间隔期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     取消二孩间隔期是否会产生二孩生育的&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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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媒体消息 | 标签: 爸爸  政策  家人   | 评论: 2

2008年各地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待标准一览表

Public qooboo 写于 2008-11-20

省/市 原来养老金水平 (元/月) 调待后养老金水平 (元/月) 增长金额 (元/月) 涉及人数 (万人) 发放养老金总量 (亿元) 相关文件 北京 1380 1580 200 167   关于北京市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京劳社养发[2007]243号 天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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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家 ๑۩۞۩๑ | 标签: 老人  政策   | 评论: 7

我国婴幼儿服装标准10月1日起实施

Public qooboo 写于 2008-11-17

    就在婴幼儿奶粉事件闹得沸沸扬扬时,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婴幼儿服装服饰安全制定的行业国家标准——《婴幼儿服装标准》于近日诞生,并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准中凡涉及婴幼儿服装安全方面的条款均为强制性规定,但记者采访了解到,妈妈们对这部强制性国家标准普遍不知情。     据了解,该标准主要针对24个月以内的婴幼儿制定,标准明确规定,婴幼儿服装服饰中的可萃取重金属含量中,砷含量不得超过每千克0.2毫克,铜不得超过每千克25毫克;最受家长们关注的甲醛含量必须小于或等于每千克20毫克。为了保证衣服不刺激婴幼儿娇嫩的肌肤,其pH值必须限定在4.0至7.5之间。标准还明确要求,婴幼儿服装中禁用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并不得存在异味。针对婴幼儿爱拉拽衣物、咬衣服的特点,标准规定,套头衫最大领围不小于52厘米;金属附件不得有毛刺、锐利边缘和尖端,拉链的拉头不可脱卸;服装上绳带的外露长度不得超过14cm等技术要求。     记者在省城超市商场采访时,不少妈妈表示没听说过《婴幼儿服装标准》。为孩子选衣服多看重品牌和材质,对其他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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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媒体消息 | 标签: 生活消费  穿衣  购物/服饰  预防/安全  政策   | 评论: 2

质检总局:22品牌幼儿奶粉含三聚氰胺全名单

Public qooboo 写于 2008-09-16

  生产企业 品牌 产品 抽样数 不合格数 每公斤三氯氰胺含量 (mg/kg) 1 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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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媒体消息 | 标签: 喂养  三鹿奶粉  泌尿结石  育儿  预防/安全  政策   | 评论: 9

人大修法叫停水电气累进收费 多用不再加价

Public qooboo 写于 2008-08-26

扬子晚报 已经过两次审议修改的《循环经济促进法》草案有望在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此次审议对关系民生的一条重要条文做了修改,删除了关于国家对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电、气等资源性产品实行累进加价收费制度的规定,同时增加规定,国家实行有利于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的价格政策。 为了使法的名称与主要内容相衔接,“循环经济法草案”改名为“循环经济促进法草案”。 “累进加价”取消受争议 累进加价收费制度,就是用电、气、水量超过一定额度时,电、气、自来水价随之上浮,实行消费越多单价越高的梯级价格。 在全国661个设市城市中,只有近80个在部分居民中实行了阶梯水价。北京、天津、上海、沈阳、石家庄、济南、杭州、西安、乌鲁木齐、贵阳10个城市未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目前各地都没有对居民生活用气实行累进加价。只有云南、浙江、四川三省规定对城市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 有些常委会委员、地方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提出,累进加价收费制度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首先,很难根据每户家庭的不同情况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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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柴米油盐酱醋茶 | 标签: 生活消费  政策   | 评论: 1

《婴幼儿服装标准》10月起正式实施

Public qooboo 写于 2008-08-26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婴幼儿服装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婴幼儿服装服饰安全制定的行业国家标准。标准中凡涉及婴幼儿服装安全方面的条款均为强制性规定。业内人士认为,这部新标准感情细腻且面面俱到,很像“妈妈的手”,让小宝宝们感到温柔且安全。      标准规定多项“不准”      据了解,该标准主要针对婴幼儿爱拉拽衣物、咬衣服的特点,以及甲醛、重金属等残留物可能对其健康造成伤害,因此,在该标准中制定了一些专门为保护婴幼儿安全的强制性条款,如领围尺寸大小、拉链头不可脱卸、服装上绳带的长度及强度、重金属残留量等技术要求。      《标准》首先明确了量化指标,婴幼儿服装服饰中的可萃取重金属含量中,砷含量不得超过每千克0.2毫克,铜不得超过每千克25毫克;最受家长们关注的甲醛含量必须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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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家 ๑۩۞۩๑ | 标签: 生活消费  购物/服饰  政策   | 评论: 5

太原禁止携带乙肝病毒孕妇到普通医院生产

Public qooboo 写于 2008-08-04

       指定一家传染病医院作为乙肝孕妇“定点收治医院”,其他医院均不得收治乙肝及其病毒携带者的孕妇,不得对此类人群接生。日前,山西省太原市卫生局的一纸“红头文件”引起轩然大波,不仅被指“公开宣扬歧视”,且法律界人士也质疑该做法剥夺了乙肝病毒携带者在普通医疗机构进行生产的权利。     乙肝病毒携带者权益维护团体、“肝胆相照”版主陆军对早报记者表示,他已就此“公开歧视”的书面文件,向山西省卫生厅及太原市政府进行了书面检举。     非“定点医院”不得收治   昨天,早报记者在太原市卫生局官方网站检索到了这一引发争议的文件《太原市卫生局关于加强乙(丙)肝病毒携带者孕产妇归口管理的通知》。     该文件称,为阻断母婴传播乙肝病毒,“指定太原市传染病医院为乙(丙)肝病毒携带者和乙肝孕产妇定点收治医院”,统一接收各医疗保健机构临床诊断的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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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媒体消息 | 标签: 孕产  政策  分娩   | 评论: 2

国务院决定 今秋起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

Public qooboo 写于 2008-07-31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 会议决定,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继续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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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家 ๑۩۞۩๑ | 标签: 政策   | 无评论

办理收养地震孤儿手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Public qooboo 写于 2008-05-18

办理收养地震孤儿手续需提供的证明:   1、领养申请书; 2、收养人双方户口、身份证、结婚证; 3、居委会出具的收养人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情况说明;   4、医院出具的收养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能收养子女的疾病(没有精神病和传染病);   5、收养人经常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6、收养人双方年满30周岁,有生育能力的必须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不违反现行计生规定的协议; 7、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告的证明; 8、收养查不到生身父母的弃婴、儿童,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养登记前,应公告,查找生身父母,至公告之日起满60天,弃婴、儿童的生身父母或其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身父母。 由于涉及到领养法的方方面面的问题,还请周全考虑下实际情况或向相关机构、部门询问。 因为涉及到领养法的问题,所以请咨询红十字会或者孤儿院。 红十字会的总部电话:(8610)6513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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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媒体消息 | 标签: 户口  政策  地震   | 宝宝:qooboo | 评论: 1

如何领养地震孤儿?

Public qooboo 写于 2008-05-16

    1992年4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对收养人的条件做了详细的规定:(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以上四点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才可以。           另外,《收养法》还规定:收养人原则上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如果是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则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同时,第二章第十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进行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国家民政部1999年5月25日发布的《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中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该办法第五条还列出了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证件、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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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家 ๑۩۞۩๑ | 标签: 政策  地震   | 宝宝:qooboo | 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