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的一次性奖励程序
凡档案由个人存放在职介、人才、街道社保的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到户口所在地街道计生办办理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费登记手续时需提交:
·户口本、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结婚证、申请人存档单位的情况证明。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特别提示:
·一次性奖励金额:1000元,持“领取一次性奖励费通知单”到街道计生办领取。
·凡是退休时在单位办理退休手续的,应在单位领取奖励费。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丢失的,也可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或单位出具的领证证明办理领取手续。
· 离婚的需提交《离婚证》或离婚调解(判决)书,丧偶的需提交配偶死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