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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被盗理赔受阻:笔记本不算家电

Public qooboo 写于 2008-12-08



      记者致电上海市保险同业协会,工作人员也没有给出明确答案,只是称,根据以往的老概念,家用电器指的是在室内少有移动的电器产品。而现在,包括台式电脑在内的电脑产品,已成为日常生活的部分,是不是该规划到家用电器类别,也是一个新的问题。

  家中手提电脑被盗后不久,市民马先生收到光大银行免费投保单,保险项目是家庭财产保险,被盗时间正好在生效日期内。兴奋之中的马先生赶紧与对方联系,可对方却不予理赔,理由是,手提电脑与相机不属家庭电器。那么手提电脑是否属于家用电器?这已成为一个新问题。
 

  家庭保险遭拒赔
 

  马先生反映,他是光大银行信用卡用户,今年10月份他收到光大银行赠送的一份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家庭财产保险》。保险通知单显示其保险项目是家庭财产保险,保险金额是5万元人民币,保险生效日期是2008年9月1日,有效期是1年。
 

  马先生感觉得到意外之喜,尤其是看到保险生效日期,马先生差点高兴得跳了起来。原来,今年9月24日,马先生家中被盗,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两部相机失窃。“按照保险单日期,我家被盗刚好在其生效期间,真是太巧了。 ”
 

  随后马先生向光大银行的客服提出理赔要求,并根据客服的要求,邮寄了相关的证明和被盗物品的发票正本。
 

  然而,马先生等待几周后再次致电询问时,却得到拒赔的结果。光大银行让马先生致电中国人保财险详细询问。马先生说,人保财险的理赔员杨先生给他的理由是:笔记本电脑和数码相机属于便携式数码产品,不在理赔范围之内。
 

  人保财险先拒后赔
 

  马先生给记者发来保险单的传真,记者看到,根据保险摘要,保险责任第五条明确规定:“由于外来、明显的盗窃、抢劫所造成贮藏于屋内的室内财产损失,并经公安部门立案证明的,保险人负赔偿责任。另外,在保险标的第三条中规定:‘室内财产:仅限于家用电器。 ’
 

  对此,光大银行信用卡部客服人员告诉记者,这份保险单是光大银行与中国人保财险共同推出的一项优惠活动。马先生是他们推出该活动以来遇到的第一个理赔客户。作为光大银行,他们也希望能帮助马先生理赔成功,但解释权及理赔都归人保财险,因此,光大银行也无能为力。人保财险理赔员杨先生给记者的解释与之前相同,并称这在保单中已明确规定。
 

  不过,在回复本报时,人保财险总部称,在其公司条款解释范围内便携式用品仅在列明清单的情况下方在其承保范围之内,但由于印刷的保险摘要仅提到了家用电器范畴,据此在理赔处理上,马先生与该公司产生了一定争议。不过,考虑到客户利益,他们与马先生进行了积极沟通,并达成一致,于11月28日妥善处理了此次事件。马先生也向记者确认对方愿意承赔其所失窃物品。
 

  手提电脑非家用电器?
 

  经过本报的协调,双方最终各取 “三分”,可是此案并没有完全结束,它带来一定的思考。由于保险标的中明确规定投保的室内财产仅限于家用电器,而电脑又是现今城市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室内物品,那么手提电脑是否应该算作家用电器?
 

  对于这个疑问,记者致电上海市保险同业协会,工作人员也没有给出明确答案,只是称,根据以往的老概念,家用电器指的是在室内少有移动的电器产品。而现在,包括台式电脑在内的电脑产品,已成为日常生活的部分,是不是该规划到家用电器类别,也是一个新的问题。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消费者再遇到类似纠纷,可将涉及到的有关书面资料,传到协会,协会会请经验丰富的专家展开讨论。
 

 

类别:柴米油盐酱醋茶 | 标签: 生活消费  


1 条评论
niannian [2008-12-10 10:59:51]
Thumb

非常“雷”,非常“霹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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